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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富丽华大酒店已成为“大众最爱之湖南旅游饭店”候选单位
来源:湖南旅游之大众最爱评选组委会 2009-7-25 18:14:21 点击: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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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组委会获悉,湖南富丽华大酒店已成为“大众最爱之湖南旅游饭店”候选单位(编号1218)。
湖南富丽华大酒店是一家集客房、餐饮、娱乐、休闲于一体的大型四星级商务酒店。它座落在美丽的星城长沙市中心,交通极其便利,离火车站举步之遥,距机场仅半小时车程。酒店总建筑面积逾三万平方米,总投资逾两亿人民币,酒店设计典雅,极具欧陆情调,环境优美,拥有舒适豪华客房238间,康体娱乐设施完善,餐饮亦中亦西,即有三湘本地风味,也有巧制的正宗粤菜和西餐自助餐,并具备可举行大型活动的会议厅、宴会厅等配套服务设施。
富丽华大酒店于1993年由长沙市湘湖管理局兴建,1994 年5月28日开始正式营业。1996年至1999年元月由深圳阳光集团承包经营管理,1997年3月,酒店通过国家旅游局星级评定,荣膺长沙市第一家“四星级饭店”。在持续发展经营过程中,酒店秉承“君临富丽华,温馨不思家”的服务理念,高举“以人为本”思想,广纳贤才,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激励机制、竞争机制与规范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星级标准,充分尊重客人意见,努力弘扬精细服务,树立品牌形象,创造特色经营。特别是1999年元月阳光集团提前结束对富丽华大酒店的管理,由长沙市湘湖管理局接手自主经营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富丽华全体员工同心同德,艰苦耕耘,在逆境中求生存、求发展,通过有力的招商引资、开源节流、对外拓展客源、对内狠抓管理,酒店硬件日新月异,软件水平不断提升,取得了亮丽的成长纪录,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谱写了酒店崭新的篇章:酒店连续(1997年、1999年、2001年、2003年、2004年)被评为全省“最佳星级饭店”、“长沙市旅游企业先进单位”,2001年度全省旅游行业唯一的省级“文明示范窗口单位”,2001年5月又成功加盟中国饭店金钥匙组织,并获评为“国家旅游饭店协会理事单位”。2005年至2008年,我店连续四年获得了酒店行业更高荣誉:被湖南省旅游局授予全省“星级饭店优秀品牌奖”。2008年被国家旅游局、全国妇联授予全国旅游系统“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连续几年来富丽华大酒店客房出租率、餐饮就座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2008年酒店更是创造了开业14来的历史最好业绩,客房平均出租率为92%,餐饮就座率为85%,全年营业收入与1999年接管时相比增长近3倍。酒店富临美食的餐饮品牌,引领湖南餐饮时尚,使酒店阔步迈向湖南餐饮业龙头地位,赢得了市场的充分认同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誉满三湘,成为湖南省酒店行业中的佼佼者。
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参评费、奖牌费、媒体宣传费等费用,公众投票占总分的70%,专家评审占总分的30%;组委会将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电台的数百万广告资源宣传此次活动,发动大众投票。投票具体方式如下:1、网上投票,资费:1元/票;方便快捷。支持全国所有银行卡及信用卡支付,即时投票成功。支持全国通用的移动神州行充值卡充值。2、移动、联通、电信小灵通手机用户发送“候选对象的编号” (单位的编号为1218)到10628922298,信息费1元/条(不含通信费)。[注:只支持湖南省内用户]。3、电信固定电话用户请拨打96127944,按提示音操作,信息费1元/票(不含通话费)[注:只支持湖南省内用户]。
湖南富丽华大酒店最终能否获得“大众最爱”品牌荣誉,还需广大大众投票支持,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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