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旅游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草 案)
湖南省旅游协会的会费收取标准,是2002年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制定的,随着湖南旅游业和旅游协会的发展,协会为会员服务的范围、方式和内容有了新的变化,为充分体现协会为会员服务的宗旨,这次大会将调整协会会费收取标准。
根据《民政部、财务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的精神,按照“民政、财政部门不再核定统一的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社会团体可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会费标准”的规定,结合湖南省旅游协会的工作特点,特对湖南省旅游协会会费收费标准作出调整,具体标准和管理如下:
一、会费标准
1、旅游企业
①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每年度不低于3000元;
②五星级酒店每年度不低于2000元;
③四星级酒店每年度不低于1000元;
④三星级酒店每年度不低于500元;
⑤旅行社每年度不低于500元;
⑥旅游车(船)公司每年度不低于500元;
⑦大型旅游购物商店每年不低于500元。
2、旅游区(点)
①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区(含主题公园)每年度不低于2000元;
②国家3A级旅游区(点)每年度不低于1000元;
③其他旅游区(点)每年度不低于500元。
3、旅游院校、旅游科研单位和社会团体
①市(州)、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或旅游协会)每年度不低于500元;
②旅游院校(系)科研机构每年度不低于500元。
二、缴费方式
(一)会费是本协会开展各项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每年省旅游局支持部分工作经费,各会员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时交纳会费。会费交纳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一次性交清。
(二)分会的会员只需向所属分会缴纳会费。湖南省旅游协会不再另收各分会会员会费。
(三)会员单位缴纳会费,可以单位名义通过银行汇至湖南省旅游协会,同时在汇款或支票“备注”栏内注明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也可以直接到协会财务处缴纳。
开户行:长沙交行五处
账 号:431631000012015051361
名 称:湖南省旅游协会
(四)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40号湖南省旅游协会
联系人及电话:0731-4739158、4727445(秘书处)
0731-4725408-8501(财会室)
邮编:410001
三、会费的使用和管理
(一)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湖南省旅游协会的宗旨开展各项业务等支出;
(二)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费管理纳入湖南省旅游协会的财务管理;
(三)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
(四)协会定期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并在年检时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